2022年5月21日 星期六

⊙城鎮之心【新竹縣】政策引導型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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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一階段審查表

提案
單位
案 名
計畫
總經費
()
申請中央
補助金額
()
地方
配合款
()
中央
補助數
()
審查意見
1
新竹縣政府
A
107年度新竹縣政府委託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
3,500,000
2,800,000
700,000
2,400,000
1.本案執行期程以1年為原則。
2.
請務必將城鎮之心工程競爭型計畫時程控管點及各階段所列工作內容,納入邀標書工作內容。
3.
城鎮之心工程競爭型計畫之規劃設計成果(前中後紀錄),請透過本案加以整合包裝,以利日後成果之行銷宣傳。
4.
工作內容除例行服務項目外,建議增列1項創意產出或提出對未來推動改善建議與具體作法。
5.
建議計畫總經費300萬元,中央補助240萬元,地方配合款60萬元。

2
新竹縣政府
AB
107年度新竹縣社區規劃師駐地操作計畫
10,000,000
8,000,000
2,000,000
8,000,000
1.社規師行政團隊預算250萬元,其餘經費750萬元應供實作費用。
2.
請社區規劃團隊建立廢料回收再利用機制,將過去修繕後的建築或工程材料系統性的回收分類,並找適當空間存放,以提供社區日後修繕需要,讓社區建立資源循環再利用之觀念。
3.
社規師培訓課程應把樹木修剪納入,並儘速辦理,以導正目前普遍存在樹木修剪的錯誤觀念,並儲備地方修枝剪葉之專業技術人員。
4.
社區實作時,顧問團應現地輔導訪視,注意材料工法之耐久性,及施工方式是否正確,以減少後續之維護管理需求。
5.
目前中央相關部會都有投入社區補助資源,請加強府內橫向聯繫,特別是文化部社區營造計畫及農委會農村再生計畫,以免產生計畫重複申請或競合情形。
6.
對於縣內推動成效良好之社區,應發揮母雞帶小雞精神,協助縣內不同社區社造推動經驗之分享與傳承。
7.
請盤點轄區內可獨立運作、自行營運,或已透過異業合作,有能力自籌財源之社區,並將成功經驗模式納入執行成果彙編。
8.
建議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800萬元,地方配合款200萬元。

3
寶山鄉公所
AB
107年度新竹縣寶山鄉「寶山聚落與產業文化軌跡」寶山鄉生態公園周邊環境暨公共設施整建計畫(第二期工程)
20,000,000
16,000,000
4,000,000
6,400,000
1.本案定位為生態公園,人工設備不宜太多。
2.
休憩座椅、體建設施、花架等,單價偏高。
3.65M
溜滑梯有公安疑慮,請調整。
4.
山訓設備、花架、廁所等設施之必要性,應審慎考量。
5.
請以簡易綠美化及環境整理為主,既有設施修繕,喬木應修枝剪葉,新的設施物應以不再增設為原則。
6.
建築物請照費用屬行政業務費,非本計畫(資本門)經費補助項目,請刪除。
7.
建議計畫總經費800萬元,中央補助640萬元,地方配合款160萬元。

4
寶山鄉公所
AB
107年度新竹縣寶山鄉「木炭的家」環境景觀改善計畫
13,000,000
10,400,000
2,600,000
0
本案不符城鎮之心之補助範疇,公所撤案改向客委會申請。

5
橫山鄉公所
AB
107年度新竹縣橫山鄉豐田綠廊親水空間暨桐花大道第一期工程計畫
20,380,000
16,304,000
4,076,000
8,000,000
1.人造設施物太多,請減作。
2.
高壓透水地磚與枕木步道,請修正採用其他耐久、易維護之材料。
3.
設計構想與農村風貌之氛圍落差太大,請調整。如仿木拱橋、生態池、透水磚、枕木步道設施物,並非農村之景觀代表,而且設計太誇大,反有破壞景觀之虞。
4.
本案應朝設施減量及簡易綠美化之原則辦理;即使新設設施物,也應採用耐久、易維護之材料。
5.
本案位處農村,風貌淳樸,請勿以都市型公園概念設計,不宜採用短期性草花,植栽可選擇符合在地生長季節性開花之灌木或喬木。
6.
預定工作項目,非只列分向工程名稱,請依本案規劃設計及工程所須工作項目臚列,如徵選設計團隊、辦理地方說明會、規劃報告書撰擬、細部設計、工程預算書圖、工程發包、施工及監造、完工及驗收等事項。
7.
經費需求,請說明計畫總經費、中央補助款及地方配合款數額。
8.
預期成果與效益,除一般性敘述外,請以產出型量化指標 。
9.
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10.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11.
建議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800萬元,地方配合款200萬元。

6
新豐鄉公所
AB
107年度新竹縣新豐鄉埔和重劃區公共設施整建計畫
14,000,000
11,200,000
2,800,000
8,000,000
1.高壓磚及木棧道,請改用其他耐久、易維護之材料。
2.
濕地上不宜再設置木棧道。
3.
本案應避免過度設計。
4.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5.
建議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800萬元,地方配合款200萬元。

合計
80,880,000
64,704,000
16,176,000
32,800,000
 
 


第一階段

107年度新竹縣政府委託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社區規劃師駐地操作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寶山鄉「寶山聚落與產業文化軌跡」寶山鄉生態公園周邊環境暨公共設施整建計畫(第二期工程)

107年度新竹縣寶山鄉「木炭的家」環境景觀改善計畫 撤案改向客委會申請

107年度新竹縣橫山鄉豐田綠廊親水空間暨桐花大道第一期工程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新豐鄉埔和重劃區公共設施整建計畫


第二階段

107年度新竹縣合興森林愛情園區營造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寶山鄉新城聚落環境景觀改善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北埔鄉南外蝴蝶村~~大坪國小生態環境營造推廣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尖石鄉鐵嶺武漢基地再造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五峰鄉─頭目領航、清泉都計道路環境再造計畫


第三階段

108年度新竹縣政府委託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

108年度新竹縣社區規劃師駐地操作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竹東鎮二重自然公園週邊景觀整建計畫

107年度新竹縣尖石鄉同心媚堤-樂活再造計畫 撤案


第四階段

109年度新竹縣政府委託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

109年度新竹縣社區規劃師駐地操作計畫


第五階段




第六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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