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





召開「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
2梯次(新提及擴大範圍)評審會議

會議議程

壹、 會議說明

一、 行政院10675日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其中競爭型計畫提報金額每縣市以3億元為限,106-110年預計編列補助總經費為60億元(附件1);本部106105日核定競爭型補助計畫21案,匡列競爭型計畫總經費60.96億元,其中匡列中央補助49.44億元,地方自籌款11.52億元;經查縣市提案不足額部分,尚有新北市等11縣市,各縣市賸餘經費分別為6,000萬至3億元不等(附件2)。

二、 為加速推動「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作業,本部10713日函頒競爭型計畫第二梯次申請補助作業,於107214日截止受理,未來原則不再受理申請提案;其間並由諮詢顧問團隊於1061281215日及107119日、25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召開工作坊,逐案討論確認方向與經費需求。

三、 有關「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擴大範圍及新提計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依限檢送提案計畫及相關應付文件;計有11案,申請計畫總經費11.87億元,中央補助9.67億元,地方自籌款2.20億元,附件3

四、 為審查確認提案內容與經費需求,爰召開審查會議。

貳、 審查時程表

    審查時間自10739日至312日。

日期
場次(時間)
主持人
縣市別
會議地點
10739
(星期五)
0930-1130
花政務次長敬群
新北市、基隆市、臺東縣
本部營建署第105會議室
1400-1700
林常務次長慈玲
嘉義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本部營建署第601會議室
107312
(星期一)
1400-1700
林常務次長慈玲
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參、 審查原則

一、 各提案計畫審查時間原則為40分鐘。(簡報15分鐘,綜合討論25分鐘。)

(一) 議事說明

(二) 審查重點

  1. 計畫願景目標,是否符合城鎮之心工程之政策目標。
  2. 請於簡報中對重要地點提供現況照片。
  3. 計畫內容整併為若干分項計畫(分項計畫避免瑣碎)
  4. 確認各分項計畫之可行性(包括1.土地權屬、2.與相關單位及主要使用民眾進行初步溝通、3.可在1108月前完工)
  5. 各分項計畫經費預估與合理性。
  6. 擬爭取其他前瞻基礎建設之相關計畫。

(三) 主席裁示

二、 每縣市審查完竣後,由審查委員合議決定本次提案計畫複審結果。

肆、 臨時動議

伍、 散會


附件1

行政院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經費需求總表

次類別
工作項目
主管單位
執行
單位
辦理
期程
經費需求(億元)
1
106.9-107.12
2
108.1-108.12
3
109.1-110.8
合計
都市
開發
辦理競爭型計畫
內政部
各地方
政府
106.9-110.8
17
21
22
60
辦理政策引導型計畫
內政部
各地方
政府
106.9-110.8
7.2
8.2
7.2
22.60
景觀總顧問及相關配套與行政業務費
內政部
各地方
政府
106.9-110.8
0.8
0.8
0.8
2.4
合計
25
30
30
85


附件2

內政部106.10.5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補助計畫經費總表
                        單位:元
縣市別
計畫名稱
匡列計畫總經費
中央匡列計畫補助經費
地方自籌經費
中央已核定補助規劃設計監造費
匡列補助餘額
宜蘭縣
礁溪生活之心
352,000,000
299,200,000
52,800,000
17,187,000
0
基隆市
基隆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
260,000,000
208,000,000
52,000,000
13,740,000
92,000,000
新北市
金山區中山溫泉公園及其周邊環境整合計畫
225,000,000
146,250,000
78,750,000
11,011,000
153,750,000
桃園市
桃林鐵路及其軸帶週邊環境改善計畫
442,200,000
287,430,000
154,770,000
17,199,000
0
新竹市
新竹市步行城市計畫
375,000,000
300,000,000
75,000,000
20,788,000
0
新竹縣
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生活空間再造計畫
375,000,000
300,000,000
75,000,000
18,800,000
0
苗栗縣
苗栗火車站東西站及周邊環境再造計畫
230,000,000
207,000,000
23,000,000
15,300,000
93,000,000
臺中市
鐵道綠廊-潭心計畫
451,000,000
293,150,000
157,850,000
20,670,000
0
彰化縣
溪湖綠色生活基盤營造計畫
200,000,000
170,000,000
30,000,000
11,807,000
130,000,000
南投縣
貓羅溪中游段生態及生活廊道重建計畫
353,000,000
300,000,000
53,000,000
19,737,000
0
雲林縣
斗南車站周邊舊建築群整建再生工程計畫
236,000,000
200,600,000
35,400,000
13,260,000
99,400,000
嘉義縣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之森計畫
240,000,000
216,000,000
24,000,000
15,615,000
84,000,000
嘉義市
嘉義之心-香川綠廊計畫
0
0
0
0
300,000,000
臺南市
新營鹽水雙星拱月計畫
375,000,000
300,000,000
75,000,000
23,188,000
0
高雄市
金澄雙湖森林門戶計畫
265,000,000
212,000,000
53,000,000
0
0
高雄市
六龜之心再造計畫
110,000,000
88,000,000
22,000,000
7,600,000
0
屏東縣
殺蛇溪-生活心樂章
333,300,000
299,970,000
33,330,000
20,907,000
0
花蓮縣
「洄瀾。回藍」-花蓮市河海人文廊道建置計畫
340,000,000
300,000,000
40,000,000
22,077,000
0
臺東縣
城鎮之心南迴驛建設計畫
180,000,000
162,000,000
18,000,000
11,439,000
138,000,000
澎湖縣
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
250,000,000
225,000,000
25,000,000
7,074,000
75,000,000
金門縣
點亮城鎮之心-金門後浦魅力城巿營造計畫
240,000,000
192,000,000
48,000,000
15,740,000
108,000,000
連江縣
前瞻連江城鎮之心規劃計畫
264,495,000
238,045,500
26,449,500
19,406,000
61,954,500
合計
6,096,995,000
4,944,645,500
1,152,349,500
322,545,000
1,335,104,500

附件3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第2梯次提案計畫總表

縣市別
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申請補助經費
地方自籌經費
基隆市
基隆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擴大範圍)
99,000,000
79,200,000
19,800,000
新北市
金山區中山溫泉公園及其周邊環境整合計畫(擴大範圍)
155,000,000
100,750,000
54,250,000
苗栗縣
竹南頭份雙城藍綠縫合計畫(新提計畫)
112,000,000
89,600,000
22,400,000
彰化縣
怡然自得,五感生心-田尾迎賓之心規劃計畫(新提計畫)
150,000,000
127,500,000
22,500,000
雲林縣
北港文化生活園區亮點發展計畫(新提計畫)
82,750,000
70,337,500
12,412,500
嘉義縣
北嘉義門戶(大林)綠色生活基礎設施鏈結建設計畫(新提計畫)
90,000,000
81,000,000
9,000,000
嘉義市
嘉義市城鎮之心步行散策樂活水岸(新提計畫)
160,500,000
128,400,000
32,100,000
臺東縣
臺東之眼-明日創生園區環境改善計畫(新提計畫)
56,737,000
51,063,300
5,673,700
澎湖縣
觀音亭水岸空間整合與提升計畫(新提計畫)
83,000,000
74,700,000
8,300,000
金門縣
點亮城鎮之心-金門後浦魅力城巿營造計畫(擴大範圍)
135,000,000
108,000,000
27,000,000
連江縣
前瞻連江城鎮之心規劃計畫(擴大範圍)
63,160,000
56,844,000
6,316,000
合計
1,187,147,000
967,394,800
219,752,200









2018-01-26城鎮之心執行要點函及其附件【修正】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評審會議

會議議程

壹、 審查時程表

審查時間自106915日至926

日期
場次(時間)
主持人
縣市別
會議地點
106915
(星期五)
1330-1600
林常務次長慈玲
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
本部營建署第601會議室
106919
(星期二)
0930-1110
林常務次長慈玲
新北市、臺中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19
(星期二)
1330-1650
花政務次長敬群
南投縣、彰化縣、苗栗縣、屏東縣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1
(星期四)
0930-1230
花政務次長敬群
嘉義市、高雄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2
(星期五)
0930-1230
林常務次長慈玲
花蓮縣、臺東縣、新竹縣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2
(星期五)
1330-1650
花政務次長敬群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桃園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6
(星期二)
0930-1230
林常務次長慈玲
基隆市、宜蘭縣、新竹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備註:受颱風影響,9/14會議時間延至9/26舉行。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評審會議

會議議程

壹、 審查時程表

審查時間自106914日至922

日期
場次(時間)
主持人
縣市別
會議地點
106914
(星期四)
0930-1230
林常務次長慈玲
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15
(星期五)
1330-1600
林常務次長慈玲
雲林縣、台南市、嘉義縣
本部營建署第601會議室
106919
(星期二)
0930-1230
林常務次長慈玲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19
(星期二)
1330-1650
花政務次長敬群
南投縣、彰化縣、苗栗縣、屏東縣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1
(星期四)
0930-1230
花政務次長敬群
嘉義市、高雄市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2
(星期五)
0930-1230
林常務次長慈玲
花蓮縣、臺東縣、新竹縣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106922
(星期五)
1330-1600
花政務次長敬群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備註:異動部分以紅色字體加底線標示。


議事規則

一、  各提案計畫審查時間原則為50分鐘。(簡報15分鐘,綜合討論35分鐘。)
(一)議事說明
(二)審查重點
1. 計畫願景目標,是否符合城鎮之心工程之政策目標。
2. 請於簡報中對重要地點提供現況照片。
3. 計畫內容整併為若干分項計畫(分項計畫避免瑣碎)
4. 確認各分項計畫之可行性(包括1.土地權屬、2.與相關單位及主要使用民眾進行初步溝通、3.可在1108月前完工)
5. 各分項計畫經費預估與合理性。
6. 擬爭取其他前瞻基礎建設之相關計畫。
(三)主席裁示
二、  每縣市審查完竣後,由審查委員合議決定本次提案計畫複審結果。

貳、 臨時動議

參、 散會

城鎮之心提案計畫彙總表
縣市別
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申請補助經費
地方自籌經費
宜蘭縣
礁溪生活之心
305,500,000
259,675,000
45,825,000
基隆市
基隆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
366,000,000
292,800,000
73,200,000
新北市
金山區中山溫泉公園及其周邊環境整合計畫
280,000,000
182,000,000
98,000,000
桃園市
桃林鐵路及其軸帶週邊環境改善計畫
461,538,000
300,000,000
161,538,000
新竹市
新竹市步行城市計畫
375,000,000
300,000,000
75,000,000
新竹縣
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生活空間再造計畫
375,000,000
300,000,000
75,000,000
苗栗縣
苗栗火車站東西站及周邊環境再造計畫
33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
臺中市
鐵道綠廊-潭心計畫
450,000,000
292,500,000
157,500,000
彰化縣
溪湖綠色生活基盤營造計畫
300,000,000
255,000,000
45,000,000
南投縣
貓羅溪中游段生態及生活廊道重建計畫
350,000,000
297,500,000
52,500,000
雲林縣
斗南車站周邊舊建築群整建再生工程計畫
236,000,000
200,600,000
35,400,000
嘉義縣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之森計畫
33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
嘉義市
嘉義之心-香川綠廊計畫
375,000,000
300,000,000
75,000,000
臺南市
新營鹽水雙星拱月計畫
497,000,000
300,000,000
197,000,000
高雄市
金澄雙湖森林門戶計畫及六龜之心再造計畫
360,000,000
288,000,000
72,000,000
屏東縣
生活心樂章計畫
515,000,000
463,500,000
51,500,000
花蓮縣
「洄瀾。回藍」-花蓮市河海人文廊道建置計畫
336,900,000
286,365,000
50,535,000
臺東縣
城鎮之心南迴驛建設計畫
300,000,000
270,000,000
30,000,000
澎湖縣
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
300,000,000
270,000,000
30,000,000
金門縣
點亮城鎮之心-金門後浦魅力城巿營造計畫
300,000,000
240,000,000
60,000,000
連江縣
前瞻連江‧城鎮之心規劃計畫
264,495,000
238,045,500
26,449,500

合計
7,407,433,000
5,935,985,500
1,471,447,500




一百零六年至一百十年「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
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壹、辦理依據

依據行政院一百零六年七月五日院臺建字第一○六○○二○六四二號函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辦理。
貳、計畫定位與宗旨

為因應地方城鎮機能萎縮與老化之發展危機,本計畫將就國內核心市鎮之舊市區進行總體檢,並以二、三線鄉鎮市為優先,調整具發展潛力鄉鎮市之服務機能,提出再發展願景目標,推動公共場域、交通場站、閒置空間及服務性設施之整體改造,並鼓勵以創新、創意之規劃設計理念,改善城鄉環境景觀,突顯在地特色。

参、辦理機關及申請補助對象

本計畫由內政部補助,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本部營建署)負責執行與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申請補助機關。

肆、適用範圍

(一)市之舊市區。
(二)各縣之鄉(鎮、市)核心地區。
(三)直轄市以原臺北縣、桃園縣、臺中縣、臺南縣及高雄縣所轄鄉(鎮、市)為限。

伍、申請期限

自本須知生效後受理提案,第一案最遲應於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定期限將正式公文、申請計畫書及相關附件一併送達本部營建署(以收文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陸、提案原則及審查重點

一、提案計畫除符合前述肆、適用範圍外,並以都市計畫區內具有發展潛力之下列地點優先推動:
(一)跨域整合計畫中(含均衡城鄉發展)已完成舊市區整合規劃之地區。
(二)地方已完成舊城區整體改造規劃之地區。
二、提案計畫應由地方整合完成,且與前瞻基礎建設相關計畫資源整合推動者優先。
三、提案計畫應提出基地與其周邊之現況條件分析、整體規劃構想、分年分項計畫(包含跨局處整合分工及分年分期實施計畫)及經費需求。
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內部競爭擇最優計畫,以提報一案為原則,有特殊情事並經評審小組同意者,不在此限;但提案計畫總經費以三億元為限(依實質審查結果核定補助經費),執行期限至一百十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五、選定對城鎮再發展具有最大效益或關鍵性之行動方案。
六、已完成整體規劃及基本設計,可馬上啟動者優先。
七、應先確認計畫區公私有土地、建築物已取得(或取得使用同意證明文件),具高度可行性,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充分掌握土地使用、開發計畫審議、環境影響評估等)。
八、提案計畫應說明現在或未來民眾參與之機會與方式。
九、提案計畫應說明後續經營管理構想。
十、提案計畫應經環境景觀總顧問(或審查會召集人)審核確認,並於計畫封面簽名。

柒、申請補助流程

一、辦理提案說明會:
由本部營建署視計畫推動需要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召開提案說明會,說明年度政策目標、計畫定位與宗旨、推動理念、提案原則與審查重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並聽取直轄市、縣(市)政府建議意見,作為本須知修正之參考。

二、函頒本須知:
依年度補助概算額度、行政院重要施政重點以及參酌提案說明會中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建議意見,函頒本須知,並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定提送計畫。

三、中央諮詢顧問團啟動:
為提升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提案計畫品質,由本部營建署邀集國內學者專家組成諮詢顧問團,分北一區、北二區、中區及南區等四區,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準備提案時參與本部營建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召開相關會議,提供計畫諮詢與執行建議。

四、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提案: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本須知規定,備妥申請提案應繳交文件,具函向本部營建署提出申請。

五、召開評審會議:

(一)由本部營建署受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案計畫書,並檢核書圖文件是否齊備後,簽報籌組評審小組,辦理計畫審查作業。
(二)評審小組:邀請中央諮詢顧問團成員、相關學者專家及提案計畫所涉機關代表組成。
(三)審查方式:依陸、提案原則及審查重點辦理。
(四)評審結果:提案計畫審查結果,分通過修正後續審二類。審查通過者,由評審小組提出建議補助數額。

六、評審結果公布:

本部營建署彙整完成審查意見後,即衡酌年度預算額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分配額度及個案計畫補助經費建議數額,簽報內政部核定。內政部將核定補助經費函知申請補助機關,並將核定結果公布於網站。


捌、配合款

各項補助計畫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一百零五年九月十四日院授主預字第一○五○一○二○九一A號令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縣市財力分級,最高補助比例以百分之六十五、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八十五,百分之九十等四級辦理;中央補助比例不再逐年調降。各級補助比例如下:
表1      中央政府補助比例上限
級別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
比例
(百分比)
六十五
八十
八十五
九十

玖、申請提案應繳交文件
一、「自主檢核表」及「提案計畫書」(詳附件一、二):提案計畫書應由環境景觀總顧問(或審查會召集人)確認並於封面簽章。
二、提案計畫書之編製及繳交份數:
(一)請以A4直式橫書(由左至右),雙面印刷,左邊膠裝,篇幅以二十頁為限。
(二)應檢附提案計畫書乙式二十五份,電腦檔案光碟二份。
三、各提案計畫相關附件:依實際需要檢附,如計畫範圍確定施作之相關土地、建物取得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建物結構安全證明文件等,置於提案計畫書之附錄。

拾、其他
一、申請案件未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補助計畫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先行查核有無重複向中央相關機關申請補助之情事。如其實施範圍、工作項目、經費需求、計畫期程等均為近似雷同,並已獲得補助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經核定補助而查核重複申請屬實者,核定補助予以撤銷,二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補助。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指定專責單位及專人,負責統籌協調與列管工作,俾利聯絡。
四、本須知另登載於本部營建署城鄉風貌入口網站:http://trp.cpami.gov.tw/ch/index.aspx

附件一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自主檢核表


 
項次
項目
檢核重點
縣市自主檢核(打V
提案摘要表
是否檢附提案摘要表,表格格式或內容是否正確


提案計畫書
1.計畫書封面是否經環境景觀總顧問(或審查會召集人)簽名。


2.檢送計畫書份數是否符合,125份(含光碟2份)


3.計畫書是否單獨裝訂成冊


4.計畫書格式及應檢附之圖說是否符合規定。


縣市承辦人:             單位主管:



附件二


 提案計畫書格式


 
(封面)
106年度城鎮之心工程計畫

○○縣政府申請補助計畫


                           計畫名稱:○○○○○○○○○○○○○計畫



實施期程:○○年○○月至○○年○○月

申請補助單位:○○縣市政府



106年度城鎮之心工程計畫
競爭型計畫
提案計畫摘要表
○○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提案計畫摘要表

計畫名稱:
計畫性質:規劃設計類
提案單位:                      承辦人:
電話:              傳真:                  E-mail
預定執行期程:         ~      
經費需求:
總經費:               
中央補助金額:         
縣市政府配合款:              其他機關補助款:           

計畫內容:

1.          計畫緣起及目標

2.          計畫位置及計畫範圍

3.          土地權屬

4.          整體規劃方案及經費需求

5.          預期成果與效益

6.          後續經營及維護管理方案


環境影響評估
不需辦理
已通過(請提供審查結論)
辦理中,辦理狀況:
工程用地取得
1.    都市計畫變更
□不需辦理         □已完成
□尚未完成,說明:                                             
2.    土地取得情形:
□已完成
□尚未完成,說明:                                    
一、計畫摘要(不超過2頁)
二、計畫緣起及目標
三、執行團隊陣容:敘明包括行政團隊、專業規劃設計團隊、社區市民團隊之組成,跨局處分工及互動情形。
四、環境概述:
(一)計畫實施區位(請附圖說明)
(二)計畫範圍及規模
1、計畫實施區位(請附圖說明,並標示都市計畫區範圍)
2、計畫範圍
3、現況條件分析(內容如下:)
1)計畫範圍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過去年度各部會補助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空間分布。
2)檢附全區衛星影像圖或航照圖,並佐以現況照片加以說明。
3)公、私有土地分布及土地權屬
五、整體規劃設計構想(如:計畫願景目標、推動構想、整體改造策略及分年行動計畫)。
六、整體規劃方案:請條列並詳述各項預定工作項目內容(含跨局處合作事項)。
七、整體實施步驟與流程:詳述計畫實施時程規劃(含分年分項工作重點)。
八、經費需求:列述各工作項目預估經費需求。總經費並應確實明列中央補助、地方自籌與民間捐贈贊助之分配比例。
九、預期成果與效益:計畫效益除一般性敘述外,請儘量以產出型量化指標方式展現。
十、永續經營管理維護策略: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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