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文化部】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修正計畫(97-104年)

 
 
 
一、計畫名稱: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修正計畫
 
二、計畫主管機關:文化部
 
三、計畫期程:97年至104年;原至102年,展延至104年。
 
四、計畫經費:26億元;原核定新臺幣30億元(資本門20億元、經常門10億元),97102年度受限於本部公共建設計畫經費額度,僅編列19.331億元,經費僅到位64%,尚餘10.669億元未編列,於103104年度賡續編列6.6688億元整(資本門約3.037億元、經常門約3.63188億元)。
 
五、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96124日院臺文字第0960053534號函核定。
 
(二)行政院102325日院臺文字第1020014924號核定。
 
六、計畫效益:
 
(一)本計畫預算額度已核定,本案係於現有額度內撙節辦理計畫期程展延,並無增加預算支出,且積極運用國家建設新興財務規劃「遞延支出」理念,以「跨域整合」、「跨域加值」概念,延長擴大計畫效益。
 
(二)本計畫自97年執行至101年,引入地方政府及民間配合資金約新臺幣92,262萬元,中央補助款僅佔約59.5%,創造地方及民間參與效益。
 
(三)97101年度共核定補助948案,每年輔導80120處重點館舍、70110件文化生活圈整合型計畫,並累計培育經營管理人才961人次,協助改善館舍經營體質,提升相關社會教育、社區藝文展演平台、文化創意激發與培育等功能角色,並以整合型文化生活圈模式帶動各層面附加價值的提升。
 
(四)據統計98年之全國入館總人數約1,200萬人次,99年逾1,900萬人次,100年逾2,200萬人次。
 
(五)於99100年度相關執行皆獲行政院研考會年度施政計畫管制及評核甲等。
 
(六)99TOYOTA和泰汽車向本部申請授權印製「地方文化館導覽地圖」整體版手冊計50萬冊;99100年度與臺北101金融大樓、高雄夢時代等單位合辦「站高高看臺灣」特展,展期共計5個月計約741,893人次參觀,廣受好評;100年度辦理「文化行旅」活動及參與國際旅展,榮獲「最佳攤位營運獎」、觀眾票選「最佳表演團體獎」;100年度與統一超商合作辦理新竹縣、嘉義縣地方文化藝術節等。
 
(七)101年度辦理「地方文化館計畫行動方案試辦計畫」,深入文化資源弱勢地區;100101年度持續透過「地方文化館網站」推廣文化資源、全民共享。
 
(八)經行政院陸委會選定為102年度兩岸交流推廣刊物之報導推廣主軸。
 
(九)綜上所述,同時對照近幾年全球經濟衰退,而各文化館參觀人次成長率仍穩定成長,並成為民間與跨界合作的對象,可見地方文化館已為民眾最親近的文化據點,對提升地方藝文環境及藝文人口已有明顯助益。
 
七、計畫內容:
 
本計畫目標在扶植具在地性的文化空間(含展示館、表演館等文化館所),強調創意與永續經營能力,鼓勵各縣市政府及民間單位活用既有或閒置空間,轉化為地方文化基地;且強調地方的積極主動性,並考量均衡城鄉資源差距,故,歷年輔導館舍多為縣市或地方中小型文化館所,充分吸納地區民眾的參與,成為民眾最親近的文化據點。同時,為因應並顧及不同城鄉區域資源差異,本部亦以各文化館分類別、層級加以輔導。
 
本計畫在於彰顯地方文化特色,找回「民間活力」,以「藝術、人文、生活、創意、學習」為定位,藉由在地居民的共同參與,透過社區營造推動,串連不同類型地方文化空間策略聯盟,將各區域的館舍文化據點,統合為全面性地方文化版圖,形塑成文化生活圈,執行內容與本部其他計畫無重複或重疊情形,並擬具兩大策略「中長程文化生活圈輔導」及「文化資源加值與整合」,下分「重點館舍升級計畫」、「文化生活圈整合計畫」、「跨縣市整合實驗計畫」、「經營管理人才培育計畫」、「行銷推廣計畫」五項策略子計畫,期以「文化生活圈」概念提升全民文化參與、創造與分享文化資源,並建構文化經濟發展的平台,讓各地民眾可享受到最親近的文化資源的服務,達到提升國民生活文化品質的目標。
 
五項策略子計畫:本計畫展延2年辦理內容主要仍延續以往工作內容:
 
(一)重點館舍升級計畫
 
1.  辦理本子計畫屬基層文化設施之整備,以縣市、鄉鎮、空間主題等予以分類輔導,並提具中長程規劃,採分年審核方式,建立計畫之延續性,以提升文化資源、智慧的累積性。
 
2. 提升經營管理服務品質:全面提升重點館舍精緻度,加強軟硬體設備充實,改善空間舒適度及可親性,以提升館舍服務品質為目的,進而整合可提供館舍相關資源服務之協力社群。
 
3. 提升硬體設備改善:如公共安全、無障礙空間、環保節能、創意生活設計、景觀改善、典藏設施改善等。
 
4. 軟體升級:如功能發展、創意研發、營運管理、永續經營等。
 
(二)文化生活圈整合計畫
 
1. 依縣市與鄉鎮建構文化生活圈的文化據點功能與屬性(排除重點館舍)規劃,提具中長程規劃,採分年審核方式,每年進行檢視及滾動式修正,以建構、改善及整合區域內之文化服務據點及資源,以提昇整體文化品質及呈現多元地域(社群)特色。
 
2. 加強(鄉鎮層級)館舍展示內容及經營管理體質:加強功能發展(如典藏、教育、研究、展演等)及經營輔導策略(如建立輔導體系、建教合作、社會資源開發等)。
 
3. 改善硬體安全及充實設備:如景觀改善、地方特色建築空間、無障礙空間、環保節能、公共設施安全、現代化設備更新等。
 
4. 建立區域資源推廣整合平台:如特色活動整合、導覽文宣整合、展演設施資訊平台、志工培訓及行銷資源共享等。
 
(三)跨縣市整合實驗計畫
 
1. 以國家文化整體發展藍圖,進行主題性跨縣市、區域整合特色文化據點,達到全國文化資源互相援引協助的整合功能,並發展出全國性文化據點主題網絡平台。
 
2. 從「特色」、「生活」、「美學」等主題出發,鼓勵由各縣市、文化場館等單位自發性提報整合實驗計畫。
 
3. 以主題式策略聯盟、資源共享等方式,創造全國性文化特色及效益,例如:文學館網絡、陶瓷文化館網絡、藝文展演空間網絡、文化體系藝術院線網絡等。
 
(四)經營管理人才培育計畫
 
1. 計畫管理:建立計畫評核及研究管理機制,定期訪視、評核各縣市各館執行情形,提供相關協助輔導,並研究分析檢討政策之執行。
 
2. 提升經營管理專業知能:結合本部附屬機關館所及相關專業團體,合作開設專業人才訓練課程,提升各縣市文化行政人員、各場館工作人員經營與管理等專業能力,俾提升服務品質與效能。
 
3. 培育新力:鼓勵各縣市文化生活圈與本部附屬機關館所或教育部門合作連結,採建教合作、實習以及觀摩等方式,有效結合文化活動、生活、學校與社區,成為建立建教合作實習平台,並可為文化場館之永續經營引進專業新力。
 
4. 獎勵機制-培育經營管理人才:建立獎勵機制,表揚執行績優單位,提供執行績效良好者出國進修或考察機會,以刺激營運管理及創意,開拓及提升館務人員經營管理之交流與學習經驗。
 
(五)行銷推廣計畫
 
1. 輔導辦理館際交流、合作活動:結合相關資源進行館際交流合作,並鼓勵異業結盟,打破單館侷限,多元發展,促進創意思考,吸引民眾前往參觀使用。
 
2. 整合行銷推廣:規劃相關行銷推廣策略,或結合文化觀光資源,引介各文化據點成為學校校外觀摩地點,並提供居民各種欣賞藝文的機會,使人文習性在地生根,在區域橫向延伸,以推廣本計畫之精神與成果。
 
3. 資源引介:連結本部附屬機構資源,並加強跨部會資源引介,鼓勵民間企業資源挹注,引發社區民眾自主參與精神。
 
4. 規劃研究案、研討會:加強本計畫與學術界的對話,做為提升計畫執行成效或研擬相關對策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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